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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25人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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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入口>>>2024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4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5人)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whctp.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2024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在《岗位计划表》中查询。

  招聘单位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应聘。各招聘单位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至2024年3月23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9:00—3月23日16:00

  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2.网上查询和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3月21日11:00—3月2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见《应聘须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和降低开考比例的情况,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次招聘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应聘须知》和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初级招聘岗位笔试考一科,笔试分为医疗类、药学类、中药类、检验类、中医类。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和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打印时间将提前在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资格审查和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按照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每场次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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