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综合素质好,能力突出,群众威信高。
(二)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三)在环翠区城市社区连续任职满2届或6年(2017年5月15日以前任职),且目前仍在岗的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村转社区党组织书记不列入公开招聘范围。
(四)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使用期内的;正在接受立案侦查或立案审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任职期间所在社区因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守不住“一排底线”等情形,本人受过处分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推荐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向镇街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所在镇街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召开专题党(工)委会进行研究,提出推荐意见,报区委组织部进行审核。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16日工作时间段(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镇街上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征求纪委监委、检察、卫健、信访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经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为城市党建、社区工作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意识、实践能力、组织协调、临场反应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